屏東原民議員貪污 最高判9年

國民黨籍屏東縣3位原住民區議員及3位前任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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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其中一人助理牽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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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上廠商用縣府地方建設經費購買電腦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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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原住民地區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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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收取回扣近2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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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地院昨依貪汙罪他們分別判處9至2年6月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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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追回犯罪所得。
屏東縣政府民政處長鄭文華說,民意代表因貪汙罪一審被判刑,沒有停權問題。
國民黨縣黨部主委張雅屏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但仍感到遺憾!對於3位議員,縣黨部支持其上訴,爭取清白。
對於外界關心的提名問題,將會等到判決書出來,再按照黨內相關辦法處理,國民黨在原住民地區人才濟濟,一定會提名優秀的人來參選,請原住民朋友放心。
法官認為,林玉如、連正勝、潘明利否認犯行,沒有悔意,因此重判;其中林玉如、連正勝、林輝雄為現任議員,分別被處8年、8年、3年10月。
連正勝接獲判決結果喊冤,自己沒有收取回扣,「自己沒做的事怎麼承認」 ,且法官的證據不知從何而來,將上訴還自己清白。林輝雄表示,自己在法庭上有作證,但判決太重了,等收到判決就會提上訴。林玉如未做回應。
卸任議員潘明利遭判9年,為9人最重,另杜春生判4年、黃順發則為免刑。廠商林家弘為4年6月、曾為廣為5年,蘇育民2年6月。
判判書說,林玉如6人,於95年3月到99年3月間擔任屏東縣議員,利用縣政府每年編列600萬元地方建設經費給每位縣議員統籌運用,其中280萬元用於設備採購,每位議員具有申請補助建議權限。
他們透過潘明利的助理蘇育民找上兩家電腦、投影機設備廠商,補助原住民地區教會添購電腦設備,約定事成後,再向廠商收2.3至2.5成回扣,交付回扣給蘇及6位議員,屏東檢調接獲檢舉,進行偵辦,將他們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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