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菸入侵校園/禁止未成年吸用 各縣市規定不一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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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菸在台屬非法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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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有沒有含尼古丁、有沒有宣稱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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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輸入、製造、販售電子菸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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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可依「菸害防制法」或「藥事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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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購販售電子菸就是違法行為。保三總隊查獲境外輸入的電子菸。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事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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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對電子菸的管理現況原則是罰賣不罰吸,但各縣市作法不一。新北市政府擬推「新北市菸品及電子菸管理自治條例條文」,草案規範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吸菸或使用電子菸,高中以下學生也不得在校園內持有電子菸;但不是每個縣市都有禁止學子在校園持電子菸的規定。 檢方表示,持有電子菸不違法,但若販售含尼古丁的電子菸或摻毒品,依藥事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偵辦。至於是否直接修改「菸害防制法」禁止民眾吸食,羅素英表示,目前立院一讀通過的草案,明訂禁菸場所、未成年不得吸食,違者將依現行傳統菸裁罰標準開罰。警方表示,電子菸各地的主管機關是衛生局,若衛生局在查緝過程中需要協助,會配合查緝。檢方表示,藥事法規定「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萬元以下罰金,很多賣家不曉得尼古丁屬禁藥,一旦被查到販售的電子菸有尼古丁,就可能觸犯刑責。聯合報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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