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世文耍威砍房價 吃建商750萬

葉世文擔任營建署長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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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辦理淡海新市鎮開發計畫督導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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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女友人陳麗玲向興富發老闆鄭欽天大砍「一品莊」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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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不敢得罪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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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掏腰包五百五十萬元讓陳女當自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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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付了兩百萬元裝潢費;辦案人員形容葉「吃相難看、好大官威」。
檢方查出,葉世文擔任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長時,他的機要陳麗玲就一路相隨;陳麗玲不但提供兩個帳戶給葉存放不明資產,還與葉共犯藉勢勒索建商罪被起訴。
不過,葉世文不知道的是,他在收押期間,他最倚重的陳麗玲,早在檢方搜索約談第一時間,就供出自己提供人頭帳戶的內幕,還爆料為了購買房產,曾向建商鄭欽天施壓打折售屋。
檢方調查,二○一二年三月,葉世文知悉陳麗玲想購買興富發的「一品莊」豪宅,遂在某次餐會中向鄭欽天要求給予陳女優惠,鄭不敢輕忽,指示妹婿親自接洽。陳麗玲看上的房子,含車位總價是二千四百六十一萬元,陳麗玲還價到兩千四百萬元後,雙方旋即簽訂買賣契約書。
沒想到葉世文不滿意,利用某次餐敘聚會,以陳麗玲經濟狀況不佳為由,再度要求鄭欽天「給予更優惠的售價」;鄭原以簽約後無法再減價,但認為葉世文是營建署長,不想得罪,迫於無奈而自籌五百五十萬元現金給陳女當購屋款;陳麗玲在二○一二年十月五日到興富發公司取得款項後,匯入購屋專戶。
十一月廿一日,葉世文再利用餐會的機會,要鄭欽天提供房屋的裝潢,鄭欽天指示妹婿代為處理,最後由興富發提供價值約兩百萬元的裝潢工程。
檢方認定,陳麗玲出資一千八百五十萬元,就買下「一品莊」豪宅與車位,與葉世文共同獲得七百五十萬元不法利益,觸犯貪汙治罪條例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該罪可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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