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宣布今年將以「行政區重劃、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正、地方創生」三大方向來落實「安居樂業、生生不息、均衡台灣」三大施政主軸。其中前兩項攸關地方政府間、地方中央間的權力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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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示行政體制改革方向的意味較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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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恐難有結論。政府在未來一年要落實政策主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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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實質操作空間的應屬「地方創生」。此一政策的起心動念雖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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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必須小心避免陷入政策思考誤區。「地方創生」源於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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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安倍政權在2014年9月內閣改組後提出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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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稱為「在地安倍經濟學」。日本提出地方創生的背景,一來是過去政策一直無法有效解決出生率下降造成的人口減少危機與人口往東京單點集中的長期問題,二來是以「脫離通貨緊縮」為目標的安倍經濟學射出的三箭效果遠比預估小且緩慢,地方經濟的波及與帶動效果有限,因此希望提高財政支出的力道與準度,直接瞄準地方,來刺激、活化地方經濟活動。的確,從社會經濟的環境背景來看,台灣也面臨人口結構高齡化、城鄉發展落差不均等問題,因此參酌先進的日本所提出的「地方創生」政策,對台灣地方經濟、均衡發展應該有些效果。但台、日問題不盡相同,借重日本政策不能只是依樣畫葫蘆的山寨版「地方創生」,更重要的是必須了解日本推動地方創生政策背後的脈絡、所做的準備,及相關的配套措施,才能真正達到均衡台灣、地方創生的永續發展效果。事實上,安倍提出的「地方創生」並非原創,是2005年小泉內閣開始實施的「地域再生」的改版。舊版的地域再生實施效果不佳的原因,除了中央沒有每年匡列補助預算及嚴格審查、管考地方計畫成效之權利外,最關鍵的原因在於愈是偏鄉的地方自治團體就愈缺乏中長期、總體的城市規劃、人口流動與地方經濟發展規劃的知識以及規劃人才,也導致地方自治團體在爭取中央補助時形成強者愈強、弱者愈弱的結果。因此,改良版的地方創生,不僅在《地域再生法》中創設了地方創生交付金、地方創生應援稅制,讓中央對於地方的財政支援補助金預算編列、對企業提供稅制優惠更加明確化,提高中央財稅工具的操作空間,地方、民間參與的誘因。更重要的是,在提供財稅支援的同時,也建置了地方產業結構與人流、金流的地域經濟分析系統 (RESAS),以及提供專家媒合、派遣中央公務員進駐、大學教授陪伴多樣化人才支援、輔助管道,還有後續執行的評估評鑑機制,要讓不同規模、條件的地方自治團體都能具備規劃提案、爭取地方創生補助的能力。日本地方創生計畫,並不是一個新瓶裝舊酒的地方財政輔助政策,而是結合資訊、人才與財政的地方經濟版三箭,不只給地方魚餌,也給了釣竿,更找來了師傅教釣魚的技巧。台灣自政黨輪替以來,執政團隊為求人民信任、表現政績,常陷入政策無感恐慌症,因而不斷提出新政策、新口號,近年更是常拿國外的政策口號來套用,如參考英國搞創意來發展文創、參考德國的工業4.0來發展生產力4.0、參考美國來打造亞洲矽谷。好的政策固然值得學習,但病徵相似,病因未必相同;病症相同,用藥方式也未必要一樣。事實上,日本地方自治實施已經70年,歷經了中央與地方財政收支劃分的改革,地域再生計畫實施的經驗與觀察,才提出「地方創生」計畫。因此,台灣的地方創生計畫必須有脈絡地理解台灣特殊的地方自治經驗與生態,再結合資訊、人才與財政三方面的整體規劃,真正做到「不只給地方魚餌,也給釣竿,更找來教釣魚技巧的師傅」,才有可能真的解決地方經濟與區域均衡發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