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大學學生陳政佑追求不成,
斗六美睫課程
,拿刀砍殺石姓學妹3刀,
桃園新舊屋清潔
,刑事部分判6年徒刑定讞;石女母親到庭聽判,
商城代操
,她說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小額貸款
,受害人活在恐慌之中,
熱潮紅保健食品
,希望政府盡快通過糾纏行為防制法。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近日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
不孕症保健食品
,極力抗議內政部推翻多年來信誓旦旦對社會大眾的承諾,
HID
,竟於立法院法案二讀協商時撤回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立法。內政部提出不宜推動該法的理由之一,竟是「本法當時係因發生世新大學情殺案,礙於當時社會龐大與論之壓力,不得不立即提出專法…」,看到這樣的聲明,實在替宣稱以人權為本、打造社會安全網的政府,感到極度汗顏;原來政府過去的承諾都是不得已的欺騙。跟蹤騷擾行為是社會存在的嚴重問題,許多的重大治安事件,其前置行為都有跟蹤騷擾行為的出現,但現行相關法律皆無法有效即時防治與處理。以前述世新大學案為例,受害女學生遭到追求者多年騷擾、跟蹤與糾纏,甚至在被跟騷當時曾跑進派出所求援,但法律愛莫能助,後來演變成嚴重的殺人未遂案件。其他又如台大張姓畢業生跟蹤謀殺女友案等,不勝枚舉,都是先跟蹤而後發生悲劇的事件。筆者在研究與實務工作參與的過程中,也聽見太多因被跟蹤騷擾而擔憂害怕、躲藏無門、驚恐萬分、身心崩潰、甚而遭到攻擊傷害的案例;其影響的範圍不僅被害人,被害人的家人、相關親友、同事都可能遭受波及。 依據歐盟2014年發布對28個歐盟國家所進行的大規模調查指出,15歲以上的女孩與婦女,在其一生中18%曾遭他人的騷擾與跟蹤;而以一年來看,發生率為5%,因此歐盟估算,在這28國中,一年有9百萬的婦女遭遇跟蹤騷擾行為的侵害與攻擊。而美國聯邦政府更早於2009年的調查資料就顯示,有15%的女性、以及6%的男性,在其一生中曾遭遇跟蹤騷擾事件,且估算美國一年約有750萬人曾發生跟蹤騷擾行為的傷害。因此,美國各州、加拿大、歐盟多數國家、以及鄰近的日本、新加坡等國,皆早已制定跟蹤騷擾防治法;2011年歐洲理事會通過、2014年生效的「伊斯坦堡公約」(Istanbul Convention)第34條與50條更明定,各國必須制定相關反跟蹤騷擾法案,執法單位必須快速與適當地提供跟蹤騷擾被害人保護措施。反觀國內,因對跟騷問題的忽視,至今仍無相關發生率的調查研究,然根據現代婦女基金會多次網路調查資料顯示,每8位婦女當中就有1位曾遭遇跟蹤騷擾;另據警政署估計,若跟騷法案通過後,每年可能受理的跟蹤騷擾案件數約有25000件,更凸顯跟騷問題的嚴重性,以及立法的迫切性。但政府對此議題竟是如此輕忽,甚至在好不容易提出草案送至立法院後,竟再度以上述「礙於與論壓力不得不推動」等不負責任說詞、以及一些立法技術的理由,撤回法案,政府有把人民的恐懼放在心裡嗎?對照我國人權倡議與人身安全保護廿幾年來的發展,這是空前退步。廿幾年前,當婦女團體起草、推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時,筆者正好在刑事警察局工作,有機會接觸該二項法案的協商與制定。當時警察的人數沒有比較多,工作一樣很繁重,一年民眾報案的各類刑事案件高達四、五十萬件,比現今件數還高。但我們了解,家暴、性侵是與民眾距離最近的暴力,是社會上許多家庭、婦女、兒少、老人最恐懼、最需要警察力量介入處理的案件,因此,警政署樂意協助該二項法律的通過。雖然法案通過後,每年須面對數以萬件的案量,需重新學習如何調查、處理此類案件,保護被害人、約制施暴者,需趕到案件現場、蒐證、詢問、通報、保護、護送被害人、申請保護令、以及執行保護令等。這些都是挑戰,都是全新的、模糊的觀念,對警察體系而言,都是必須重頭開始建構與學習的任務。當時,內政部與警政署面對此些全新的法律可能帶來的工作衝擊,長官與同仁都沒有退縮,而是積極面對社會的期待,在法律給予政府部門一年的準備時間內,擬定了相關配套措施,創建了「家庭暴力防治官」制度,積極教育訓練第一線工作同仁,昂首面對此一提升人權保障、保護民眾生命安全、以及符合社會進步發展所必要的法律。廿幾年後,人權與性別意識在台灣更為提升,民眾對安全的需求也更為敏銳,當婦女團體看到受害者的恐懼與求助無門,訴求趕上歐美各國與近鄰的日本、新加坡,盡速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時,上周行政院、內政部與警政署在立法院竟是擋下這個法案。內政部舉出多項理由,包括該法案賦予警察責任過多、有許多模糊之處、執行有困難、需要再周延考量;但我們要問,這草案不是經過審慎討論,一步一步從刑事警察局、警政署、內政部到行政院,然後才送到立法院的嗎?行政院版本在過去三、四年研議期間,對於所謂模糊、難以執行之處,為何不提出具體可行的條文內容?為何不密切與相關部會、單位、民間團體溝通協商?縱使法案已送到立法院,也可以積極提出行政院版的草案修正條文吧,而不是一味阻擋與抗拒。近日當婦女團體抱著最後希望,召開記者會,希望內政部承諾在一個月內提出相對應的修正意見,內政部仍抱著能閃就閃的態度,以一些立法技術問題阻擋。須知法令是政府施政核心價值的具體展現,國際公約與世界各國都深刻意識到跟蹤騷擾行為對人權、生命、安全的影響,制定相關的法律;而我們的社會經歷多起悲劇事件,也發出沉痛的呼籲,政府實應審慎以對,展示執政的價值與決心,規劃相關配套措施,思考如何有效回應,充實服務能量,整合相關資源,積極面對與防制跟蹤騷擾問題,而非以各種藉口拖延立法。今天就是母親節,去年內政部長曾公開說要在母親節送給全國母親一個大禮,讓跟蹤騷擾防治法通過,今年禮物也不可能實現了。對照廿年前我國社會對婦幼人身安全展現的決心與魄力,希望蔡總統、蘇院長、徐部長、陳署長聽到我們的心聲,更貼近民眾,真心保護跟蹤騷擾的被害人與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