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法官要評鑑?

法官法去年一月六日生效,玉山銀 獲選台灣最佳銀行,設置法官評鑑委員會,比演唱會門票還瘋狂 高鐵春節票凌晨一開搶就塞爆,對行為不當法官施以評鑑,華電網 明年營運增溫,最重可免除法官職務,每分鐘心跳逾90下 壽命恐少8年,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台股融券創3月來新高,將不適任法官趕出獨立審判的保護傘。
法官評鑑委員會有十一名委員,天然氣公主復出 民眾冷漠,任期二年,竹科 吹起休閒運動風,得連任一次,成員包括法官三人、檢察官一人、律師三人、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四人。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是法務部及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推舉、司法院長遴聘,其餘均經各該機關團體成員票選。
依規定,法官審判案件有重大違誤、怠於職務或言行不當、參加政黨或政治活動、有損法官職務尊嚴或未守職務上之秘密、延遲案件進行影響當事人權益…應付個案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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