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幻象打撈看獵雷案 真相的背後…

墜毀的2040號幻象2000戰機。 圖/國防部提供 分享 facebook 慶富獵雷艦案近來鬧得風風雨雨,NIKE運動員穿黑金 拍「向布萊恩致敬」廣告,可能讓國人留下「國軍採購作業好黑暗」的印象。我不敢說有多麼光明,富人節稅 專家教戰四招,但願意用最近才發生的另一個案子,中市精科園區 5企業合建員工宅上梁,同樣是國人關心的幻象機打撈案,說明國軍開標作業有多麼困難。打撈水下飛機殘骸需什麼條件?海底地形探測、水中聲納偵測、水下視覺信號傳輸、潛水夫,以及機械臂水下施工作業的能力。假如空軍是一家民營公司,我是這家公司的總經理,鐵定在第一時間,直接拿出手機便打給高雄A公司。A公司水下作業的能力不僅技冠全國,根本是亞洲翹楚,在全世界都有一定的知名度。因而許多國際大公司,在亞洲海域有探測或施工作業的需求時,幾乎都會找A公司合作。可惜空軍不是民營公司,他們依法公開招標,經過波濤起伏的開標過程,最終由一家毫無水下作業經驗的B公司得標。所幸有人向空軍反應:B公司沒有潛水夫,沒有水下探測能力,沒有水下作業機具,缺乏水下作業經驗,甚至連一艘能在海上航行的船都沒有。空軍發現此事實,緊急判定B公司失格,並重新和A公司簽約。這案例告訴我們什麼?空軍承辦人員貪汙?不,他們非常盡職,只是缺乏水下作業的專業知識。我之所以了解A公司,因為我曾任獵雷艦艦長,很清楚水下作業的條件。這案例說明了往往真相就擺在眼前,然而經過冗長的「依法作業程序」,反而模糊了!或許國軍該深刻檢討,評審委員僅僅依據競標商提供的「書面資料」,背後潛藏了多少危機?是不是以後大型軍購案,國軍除了聘用民間律師,還應納入經濟部、金管會、調查局,以及民間徵信社等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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