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楊姓男子去年10月在路上見1名16歲的高中少女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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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她長相甜美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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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起色心偷偷尾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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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膽在對方家樓下伸出狼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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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少女壓在地上摀住嘴並襲胸猥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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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嚇得放聲尖叫、奮力抵抗才脫身;法院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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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朝未成年人猥褻本應從重處,考量雙方和解,判他7個月、緩刑3年。檢警調查,楊男(20歲)當天傍晚6點多,看到少女下課後一路尾隨她回家,趁對方正要按門鈴的時候,先是拍她肩膀引起注意,隨後立即將她拉到地板上,少女嚇得放聲尖叫,楊仍仗著身形優勢強押壓在上,並一手摀住嘴巴,另一手隔著衣服抓捏她胸部。 少女奮力抵抗,全身包含嘴唇、脖子及四肢都有擦傷,直到後來楊發現她想打電話求救,這才停手逃離現場,對方則在家長陪同下報警提告,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循線將這名變態色狼逮捕,楊也遭檢方依法起訴。訊時楊坦承犯行,與對方指控內容相符,另有少女驗傷報告、監視器畫面等,法院認為,楊作案時年滿20歲,竟然為了逞一時性慾,對少女伸出狼爪造成對方身心受創,考量他審理過程都態度配合、無不良前科。另楊事後和對方家屬達成和解,法院審酌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楊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3年。楊男尾隨高校女回家,還摀住她嘴大膽襲胸猥褻。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