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分局副所長 酒駕撞人被拔官

嘉義縣警局中埔分局一名黃姓副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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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酒後騎重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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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傷蕭姓老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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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也骨折送醫;黃的酒測值高達0.7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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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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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拔掉副所長職務、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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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將移付公務人員懲戒。去年全國共有73名員警酒駕被查獲,比前年增加6人;警政署昨天表示,警察身為執法者,「絕對不可酒駕」,少數員警不自愛一定嚴懲,並追究幹部督考不周責任。黃姓員警19日酒後騎重機車,行經台3線竹崎鄉路段,與騎機車的76歲蕭姓老婦人相撞,造成老婦人大腿骨折,黃自己肩胛骨骨折,警方趕往處理,發現酒測值達0.7毫克,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縣警局督察長陳志榮表示,黃姓員警雖休假,依然不容許酒駕肇事,依法嚴懲,調整非主管職務,調離原轄區。據了解,黃因開刀治療住院,事發後由所長代表前去關心蕭姓婦人傷勢,黃的母親也多次代為探視對方,表達歉意。縣議員何子凡表示,縣警局要加強員警法治教育從速從嚴懲處;再發生類似情事,主管也該連帶處分。何子凡也認為,近年台3線重機隊常飆高速,路旁支道多,民眾出入頻繁很危險,相關單位應嚴格取締超速車隊,並加裝反射鏡,減少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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