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兒放酒店 不罰媽罰業者

在酒店任職的女服務生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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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凌晨把3歲兒子帶到酒店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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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門臨檢的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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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個正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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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小文與陳姓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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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違反兒少法規定開罰;社會局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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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社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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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文為初犯,目前先規劃親職教育,但業者需開出10萬以下罰單。
台中市社會局昨天已派社工聯絡男童母親小文,確認男童被帶到酒店是第一次,但男童被帶到酒店,已違反兒少法規定,但念在小文是初犯,且不知嚴重性,考量到小文的經濟狀況,暫不開出罰單,先依法讓小文上24小時的親職教育課程。
台中市社會局副局長廖素玲表示,先不會對男童母親開出罰單,但若再被查到,社會局將依法開罰;另外,業者部分,因案件尚未送到社會局,等收到案件後,會依據情節輕重,對業者開出2萬以上、10萬以下罰單。
在台中市雙十路酒店任職女服務生的小文(化名,38歲),前天凌晨因3歲的兒子無人照顧,臨時將兒子帶到酒店內,但恰巧遇到警方上門臨檢,幼童在店內奔跑嬉戲,被員警發現,認為業者與小文都涉嫌違反兒少法,依法帶回偵訊,移送社會局裁處。
小文事後供稱,帶兒子上酒店,完全是偶發事件,因臨時找不到人帶兒子,才會圖方便帶兒子進酒店,不知事情這麼嚴重;陳姓業者喊冤,只是讓員工方便,沒想到會吃上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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