燙下體虐殺股東 二審重判

在新北市經營地下錢莊的翁姓男子,

外勞請假替補

,懷疑股東私吞50萬元,

網紅分潤

,帶著4名手下,

led露營燈

,抓走股東後,

投光燈

,聯手凌虐對方,

高雄清潔打掃

,不僅持香菸燒燙下體,

海頌餐舫觀光船滿1000現折500元

,熱水澆淋雙腿外,

台東洗腎陪同

,在被害人背部頸部刺字,

清潔公司高雄

,被害人遭凌虐40多天後死亡。全案經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依照傷害致死等罪,重判翁等5人,10年到14年不等徒刑。
本案發生在兩年前,當時37歲的新北市翁姓男子,與蔡姓股東合資疑遭私吞50萬,因此找4名手下擄走他,關在中和區租屋處。翁等分別以木棍、鐵鎚,毆打蔡男,還以香菸,燒燙對方的下體、腳底,拿出滾燙的熱水,澆淋在蔡的雙腿上,逼著股東跪在茶杯上,並將他眉毛剃掉,極盡羞辱能事。,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