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黃姓婦人年輕時染上毒癮,
手工具組
,丟下2歲的兒子離家出走,
內在小孩
,在兒子7歲時和丈夫離婚,
新北美容乙級
,此後未曾探望、關心兒子,
美容補習班
,也無經濟上援助,
細胞記憶
,1 年多前黃婦路倒送醫由社工安置,
超渡地基主
,因生活無法自理、負擔不起安置費,
台北粉霧飄眉教學
,向兒子請求扶養費。法院審理時,黃女兒子大吐苦水表示,媽媽在他小時候拋棄他,父親在外地辛苦工作,從小是爺爺奶奶帶大,爺爺過世後,家中經濟更拮据,他半工半讀、靠助學貸款念到大學畢業,但工作難找,只能在加油站打工,月薪三萬多元,為了報恩,每月奉養健康不佳的奶奶1萬元扶養費,加上就學貸款、房租、生活費和給弟弟的助學金,所乘無幾,主張免扶養媽媽。他的姑姑作證,大嫂年輕時常丟下小孩,甚至帶著幼子外出吸毒,幼子確實是奶奶帶大,「嫂嫂沒盡過心力扶養」。法官查出黃女在兒子年幼染毒癮,此後沒養過兒子,認定黃女對兒子未盡扶養義務情節重大,裁定兒子免付扶養費。桃園市黃姓婦人向兒子討扶養費,兒子表示從小由奶奶帶大,現在每月要奉養奶奶一萬元,法官裁定免付媽媽扶養費。圖/桃園地院法庭、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