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分手墜樓 男友「丟人」定讞

林姓男子在已婚陳姓婦人要結束不倫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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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對方到住處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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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涉嫌灌酒下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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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陳婦昏睡丟下樓致死;林雖堅稱陳婦是自己跳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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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一、二、三審法院都沒採信其辯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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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判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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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歲陳婦因住處裝修認識從事裝潢的四十七歲林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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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發展不倫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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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婦四個月後決定斷絕往來。林認為被玩弄,不斷傳「耍人天會處理的」等訊息騷擾陳婦夫妻,陳婦被迫到林位於屏東的六樓租屋處談判,三個小時後從林的住處墜樓,傷重不治。林否認灌酒下藥,稱陳婦約他一起跳樓殉情;他回絕。陳婦聽了歇斯底里,假裝上廁所衝出陽台跳樓。但法官查出,陳婦生前對酒精過敏,與親友餐敘從不喝酒與吃藥,事發當天上午還跟姊妹淘爬山,並約好當晚要下廚跟丈夫子女聚餐,隔天還預定與房客碰面收租、之後陪老父吃飯,行程滿滿,毫無尋短動機。二審法官認定,林的犯罪事證明確,一再飾詞卸責,未道歉和解、毫無悔意,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院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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