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流富商偷吃想賴200萬 「劈腿費」被女友教訓

桃園洪姓富商和周姓婦人在各自有婚姻時就開始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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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雙方都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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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持續交往、租屋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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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講好不能再另結新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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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同心過下半輩子、否則就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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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洪男不安分,6年前被查獲劈腿,後來給周女二百萬元當做安撫費,獲得原諒,周女拿這筆錢買了一戶房子,和洪同居。1年多前周女赴美探親,去年3月返台時,發現家中有女性內睡衣和化妝品,洪男坦承有新歡女友住到家中,二人大吵一架後,洪男自知理虧搬離。 事後洪男以當初借周女200萬元購屋,訴請返還借款,或是把房子產權三分之一移轉給他。法院審理時,周姓婦人指出,洪多次感情出軌她都選擇原諒,6年前洪表示為了補償和忠誠,願贈與200萬元買房同居終老,只要任一方另結新歡即分手,她主張這筆錢是贈與,不必返還。好友作證表示,二人分分合合住過很多地方,因為洪一直劈腿,所以要安撫周女的心,也相約要一起生活,講好雙方不得交男女朋友,違背承諾就分手;當時洪給200萬元是要安周女的心,跟房子沒有關係,法官認定這筆錢是洪自認愧對周女的「安撫費」,並非借款,判周女免還、也不用移轉房產所有權。桃園市洪姓男子承諾女友不劈腿但黃牛,拿200萬元安撫女友,事後想討還敗訴。圖/桃院法庭、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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