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鄭永金「撈」 范振宗判5個月

指鄭永金「撈」 范振宗判5個月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買東西RSSApp粉絲團我的新聞udn family搜尋時尚汽車NBA台灣遊戲國際鳴人堂新鮮事部落格全部願景新聞財經時尚汽車NBA遊戲國際鳴人堂新鮮事部落格元氣話題讀書吧讀小說知識庫電子報基金房地產影音售票網外貿網買東西有設計有行旅捷客聯合文學聯經出版世界日報App 即時熱門要聞娛樂運動全球社會產經股市健康生活文教評論地方兩岸數位旅遊閱讀雜誌時尚汽車購物 重案追緝 意外現場 利字當頭 法律前線 冷暖人間 社會萬象 網搜熱話題 udn / 社會 / 法律前線相關新聞黎明重劃爆弊 檢傳訊50多人請回SOGO掏空案 李恆隆無罪漏報逾億遺產 王文洋官司贏了針灸拔罐 顧客猝死 7旬嬤違醫師法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告羅致政涉賄選 不起訴遭判賠40萬 黃光芹要傳周玉蔻當證人總統回應傅達仁 安樂死囑政院辦理毒麵案 新富化工老闆判4年半指鄭永金「撈」 范振宗判5個月分享分享分享留言列印A-A+2016-12-16 02:06聯合報 記者王敏旭/新竹報導WhatsApp 新竹縣前縣長范振宗前年縣長選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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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候選人邱鏡淳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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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指縣長候選人的鄭永金曾有撈、炒地皮、吃工程款等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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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院審理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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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處范振宗有期徒刑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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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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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褫奪公權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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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范振宗在競選總部成立大會上說到「你(鄭)政見寫了一大堆,我懷疑啊,是書抄來,鄭永金臉皮很厚,撈不夠嗎?撈8年還不夠,還要回來撈嗎?」前竹縣長范振宗(左)因誣指鄭永金(右),判處期徒刑5個月。 圖/本報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此外,還說「現在多少?300多?200多?要吃掉幾百億不可能啦。喔,有可能喔,炒土地嘛。我跟你講,叫鄭永金站著在那裡發毒誓,有吃過人家,吃過工程款、有炒地皮的人,就發毒誓,看他敢嗎?我奉陪!」范振宗在法庭上坦承有此言論,但否認有誹謗及意圖使人不當選而傳布不實事項的犯意,強調這是坊間很多的傳聞,他只是表達意見,沒有用直述句或肯定句,只說「有沒有?」給鄭一個澄清的機會,而且,「撈」不一定指貪污,撈魚也是撈。法官認為,依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所載,「撈」字釋義有二,一是從水中取出東西,二為獲得、以不正當的手段取得;根據范所說的上下文之意,確實會讓閱聽眾誤認有不法利益。法官也指,依范振宗學歷且曾任縣長,應該知道私人耳語傳聞多屬毫無根據且不可盡信的馬路消息,卻忽略查證,有使同為候選人有不當選之意圖,因此,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傳播不實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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