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師吞千萬廟產 判2年10月定讞

澎湖縣圓通寺前任住持會元法師涉嫌侵占公款1千多萬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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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元法師否認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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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定他中飽私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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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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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依刑法沒收新制宣告沒收不法所得1187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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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定讞。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合議庭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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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家姓蔡的會元法師犯後飾詞狡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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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求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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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賴前住持公私帳混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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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負廣大信徒,毫無悔意。判決表示,澎湖縣湖西鄉圓通寺由會英法師創辦,2012年因自己年邁且擔任住持逾30年,為避免個人保管及管理的寺方存款,引發遺產紛爭,引進法號會元的蔡姓男子接任住持。蔡擔任圓通寺住持期間經手寺方收入,也接收會英法師移轉給他的寺方存款,共約1660萬多元,扣除支出464萬多元後,約有1196萬多元遭蔡挪為己用。2014年3月圓通寺召開信徒大會時,蔡無法提出清楚帳目才東窗事發。檢方偵辦時,蔡僅歸還9萬元給圓通寺,堅稱並無侵占寺產,指是會英法師給他的私人贈與。一審澎湖地院依業務侵占罪判處蔡有期徒刑2年10月,他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因一審判決時,刑法沒收新制尚未施行,且認定侵占金額沒算到已歸還的9萬元,所以撤銷一審判決而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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