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南市議長黃郁文落跑 千萬保金沒入

台南市前議長黃郁文涉徵地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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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4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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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找王姓友人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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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出千萬保金後棄保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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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檢署聲請沒入保證金、發布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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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院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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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不滿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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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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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提再抗告到最高法院,也遭駁回;台南地檢署昨走完程序,依法沒入千萬保金,對黃發布通緝,為期37年。
台南市議會前議長黃郁文15年前與前市長張燦鍙涉嫌安南區安中路土地徵收弊案,張被控指示下屬配合黃要求徵收指定土地。
黃獲利約1億7千萬元,兩人涉貪污治罪條例一案,經各級法院審理,張、黃二人被判3年、4年定讞,不法所得需追繳沒收。
今年4月28日張燦鍙在新北市入監執行,黃郁文以家事未辦妥,聲請延後執行,遭地檢駁回,拘提未到。南檢向法院聲請沒入千萬保證金,台南地院5月21日裁准。但黃棄跑潛逃。
幫黃出錢作保的王姓男子在台南地院判准後,5月29日提出抗告,他幫黃作保是情義相挺,不應沒入保金。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後6月27日駁回,他提再抗告到最高法院,8月20日駁回,南檢昨依法沒入千萬保金,對黃發布通緝,行刑權時效到140年9月13日,為期3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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