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總統元旦談話提到,
國際專利
,要向民眾發放經濟紅利,
國際商標
,但關於紅利如何發放,
seo
,引發不少爭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蔡總統元旦談話提到,
國外商標註冊
,因為稅收超過預期,
辟邪擋煞
,政府計畫提出具體方案讓收入較少的民眾優先分享經濟成長紅利。經過媒體連日報導,
關鍵字 優化
,「可能方案」引發不少爭議,
電動機車
,府院昨天定調「從長計議」;但從發想、討論到踩煞車,
興新富
,再次暴露蔡政府政策規畫的問題。自從蔡總統1月2日回應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發表「告台灣同胞書」四十周年紀念談話,展現果決態度,連日來她對各式問題的回應,也可見明快作風。眼見媒體報導的政府規畫方案,出現將對月薪3萬元以下民眾每人發1萬元「越傳越誇張」,昨天上午府院交換意見後,除行政院舉行記者會澄清,蔡總統也透過臉書說明,沒讓問題持續擴大。 不過,「關心及照顧弱勢」雖是蔡總統的美意,但中央政府總預算的歲計賸餘是否等於政府「盈餘」,可以用來「分紅」?本身就有極大爭議。且預算法對於歲計賸餘的用途設有規定,並非執政者愛怎麼用就怎麼用。最後,才是近日各界議論的方案「公平」問題。雖然府院昨天澄清媒體近日報導的「方案」,都還在討論中。但這個政策規畫,從蔡總統元旦談話之後,就形成話題,媒體也接連報導。蔡政府卻要到各方多所質疑,輿論已經沸沸揚揚之後,才大喊「還沒有定案」,這也難怪,蔡總統昨天自承「政府的回應速度應該更快」。但本案最根本的問題,還是如何定義歲計賸餘?昨天財政部長蘇建榮提到稅課收入因景氣回溫增加,非稅課收入也包含國營事業獲利增加,但熟悉預算編列的專家也提到,出現歲計賸餘可能是歲入低估或稅收超徵,未必是「經濟成長」所致。再者,預算法第6條規定「歲入、歲出之差短,以公債、賒借或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撥補之」,第23條規定「非因預算年度有異常情形,資本收入、公債與賒借收入及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不得充經常支出之用」;第73條更規定「會計年度結束後,國庫賸餘應即轉入下年度」。過去,國庫每年的歲計賸餘依法都應轉入下年度,作為彌補歲入歲出差短之用,或用來償債,怎麼到了蔡總統的口中,卻變成了「經濟成長的紅利」?姑不論中央政府累積的債務,光是蔡政府提出的前瞻特別預算,平均每年就舉債1000億元,即使386億元歲計賸餘全部還債,都嫌不夠,哪來「紅利」?無怪台北市長柯文哲會說「中央政府負債累累哪來盈餘」。況且,就算硬要動用,除非另立特別條例排除預算法,否則依預算法,歲計賸餘也僅限用於「資本支出」,但行政院昨天提出的規畫三方向:促進經濟發展、照顧弱勢及非洲豬瘟防疫,哪一項是「資本支出」?全是「經常支出」!更難杜悠悠之口的是,明年就逢總統及立委大選,此時用歲計賸餘來撒錢,難道不怕瓜田李下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