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指黃世銘違失事證明確重大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15日通過監委洪德旋、吳豐山所提「關說、監聽、洩密案」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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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黃世銘將監察通訊所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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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他偵查中「應秘密事項」提供給馬英九總統及行政院長江宜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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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於9月6日指示特偵組檢察官楊榮宗召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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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通訊監察譯文及通聯紀錄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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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悖離正當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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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無罪推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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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相關法律規定,也嚴重斲傷現代民主法治國基本原則,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
調查報告也提及約詢江宜樺時,提及去年9月4日黃世銘銜命向江宜樺報告偵查所得案情,江宜樺問黃世銘「這件事是可以跟我報告的嗎?」因為這件事似乎不是閣揆職權範圍內的事項,而是屬於刑事司法案件,黃世銘說「可以的,這個案件已偵結」。雖然隔天此案才偵結,但仍可見黃世銘當時的定位,把此案當作「刑事不法」,而非行政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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