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改 先廢黨團協商

近日憲改熱議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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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士主張廢掉現行的半總統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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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為內閣制。
以我國現行的立法院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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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要施行內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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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要正視總統直選勢必取消(這樣才算是脫離半總統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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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立法院席次必須增加(讓立委人數足以應付行政事務)這兩個前提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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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阻礙在於黨團協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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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黨團協商制度造成權責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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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民資訊過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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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以課責。
現行的黨團協商制度規定三席立委即可組成黨團,在協商中,小黨與大黨具有對等的議價能力,如此一來,執政黨想推動的法案未必能推動,而在野黨想推動的法案也未必不能推動,施政責任將會十分不明確,各黨都想居功,卻都不願意為政策失敗負起全責,選民成了政策色盲。
更糟糕的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十條規定,黨團協商「由秘書長派員支援,全程錄影、錄音、記錄,併同協商結論,刊登公報。」當中明訂的「錄音、錄影、紀錄」從未實行與公開,民眾對於協商過程及內容一無所知,尤其是其中極可能出現的非法利益交換更是無從監督。但是對於外界而言,我們只看得到協商結果,這對於選民所能了解的政策資訊,以及監督課責的容易度構成極大的阻礙,違反民主政治和國會運作的基本原理。
憲政改革若想要從半總統制往內閣制調整,首先必須讓立法院變得透明,選民才能放心將行政權交給立法院,否則若驟然改為內閣制,恐怕會使立法院成為脫韁野馬,這將是民主的一大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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