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男興訟要求撤罰 員警嘆給他10次機會都不配合

新北一名王姓男子酒駕遇警攔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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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連續測了10次酒測都吹氣不足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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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員警認定是消極不配合酒測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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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罰9萬元、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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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得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他不服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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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訟主張自己患有廣泛性社交畏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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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緊張發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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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他無法正常吹氣,結果說法不但沒被採信,還被法官斥責耗損國家有限警力,官司今天敗訴收場。新北地院判決指出,王男去年10月24日晚間騎車行經三重區,因渾身酒氣,所以被員警攔下盤查。員警前後給了他10次機會,期間也給他喝水和休息時間,但他始終未全力配合吹氣,10次酒測均因吹氣不足失敗,因此被認定是消極不配合。 王男興訟主張酒測器對出氣的感應太過靈敏,並指自己容易緊張,可能導致吹氣過程會顫抖,造成吹氣檢驗失敗;裁罰的新北市交通裁決處則駁斥王男說法,指舉發員警已盡力安撫其情緒,且給予多次吹測機會,縱使情緒緊張,也已有足夠時間和機會平復情緒,不能以此做為消極不配合的理由。法官調查採證光碟,員警給了王男10次酒測機會,全程未見王男有何不能正常吹氣症狀,也未見其身體有顫抖現象。此外,王男在第4次、第5次酒測間曾接受簡易酒測器,不但測驗成功,還測出酒應反映。法官認為,員警給了王男10次機會,前後經歷47分鐘,且最後一次是應王男要求才給予機會,已極其容忍他的消極作為並給予機會。簡單吹氣就能完成的檢測動作,竟耗如此多的國家有限警力,如果員警的作法仍不能認定王男友消極推諉拒測的故意,豈是立法本意。此外,王男雖然提出診斷書證明自己有「廣泛性社交畏懼症」,但法院調查診斷書是開單隔天才去就醫開立,且內容未載明他不能正常吹氣檢測,因此也未採信這部分說法,最後判他敗訴。王男不服結果,興訟主張自己患有廣泛性社交畏懼症,容易緊張發抖,導致他無法正常吹氣,結果說法不但沒被採信,還被法官斥責耗損國家有限警力,官司今天敗訴收場(示意圖與事件無關)。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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