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T沒賠款 中市府:未驗收先啟用造成糾紛

台中BRT機電標仲裁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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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昨再發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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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仲裁結果是給付工程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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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賠款。 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台中BRT機電標仲裁結果出爐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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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府得支付廠商1.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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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成為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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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引發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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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台中市交通局昨澄清,市府給付的是工程尾款,沒有額外賠錢,真正問題是「前市府未驗收就先啟用,才造成後續糾紛」。台中BRT由前市長胡志強規劃,現任市長林佳龍上任後,認為「BRT是一場兒戲」,轉型為優化公車專用道;但市府與機電標廠商華電聯網對驗收過程認定不同,廠商提起商業仲裁,台灣營建仲裁協會在8月17日公布結果,台中市府得支付廠商1.8億元。仲裁出爐引起各界討論。有人認為是前市府提早啟用造成,「用過後有問題也不能退了」;但也有人說:「林市長說好的兒戲呢?最後還不是得付錢!」台中市交通局長王義川說,仲裁結果是機電標總金額5億元得支付,前期已付3.2億元,依仲裁要再給付最後工程款1.8億元,這是付尾款,並非額外賠錢。王義川強調,市長選舉前,前市府讓「BRT未驗收就啟用」,才造成廠商與市府紛爭,這是問題癥結;市府要求在機電系統正常後才給付尾款。仲裁結果認為市府應給付1.8億餘元給華電聯網,機電標履約期限自104年2月25日起,可展延157日;仲裁費用市府得負擔85%。BRT仲裁判斷書全文:https://goo.gl/LRFo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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