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賴清德無權核定促轉會代理主委

行政院長賴清德「核定」現任促轉會委員楊翠擔任代理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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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任命引發爭議。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主委黃煌雄、副主委張天欽都因為「東廠醜聞」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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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賴清德因此「核定」現任促轉會委員楊翠擔任代理主委。這項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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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順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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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實際上卻是行政濫權。法治國家都必須依循「依法行政」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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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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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國家各機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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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以法律定之。因此所有的機關人事如何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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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都必須依法行之,不是行政院說怎樣就能怎樣。 對照和促轉會相同的其他幾個行政院「獨立機關」,皆在組織相關法令裡明文規定主委、副主委出缺時應如何處置。其中公平交易委員會、通訊傳播委員會主委、副主委同時出缺時,是由行政院長任命一名委員代理主委;至於中央選舉委員會,則是由委員共推一人代理。唯一的例外,是飛航調查委員會,因為飛航會的委員、主委均由行政院長任命,因此一旦出缺,即由行政院長重新任命即可,沒有「任命代理」的問題。由此可知,這個代理人選要如何產生,並不是順理成章,而是有法可循。相對於這三個獨立機關,促轉會並無訂定組織法,促轉條例裡也只有訂定主委、副主委和委員的產生方式是「行政院長提名,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並無主委、副主委出缺時的處理方式。而且不只促轉會如此,性質相近的黨產會亦然。換句話說,在原始的設計上,促轉會和黨產會都根本就沒有考量到主委、副主委同時出缺時應如何處理。不管這是當初立法的疏漏,或者故意為之,這個「代理主委」要如何產生,無論從依法行政和其他獨立機關的運作來看,都必須依法為之,如今促轉條例既沒有相關規定,行政院長就無權自行「核定」代理人選,儘管這可能造成促轉會的停擺,但依法論法,就是如此。就算停擺,行政院也無權「核定」。而且歸根究柢,之所以會造成這樣的窘境,也是民進黨自己造成。首先是立法時的考量不週全,其次是鬧出了東廠風波,使得正副主委都全部去職。去職後,民進黨顯然又是基於政治考量,不願立即提名接任人選,才會以「代理主委」來便宜行事。而這樣的便宜行事,無疑就是行政院長自行擴權。促轉會的政治性,遠高於中選會和其他獨立機關,就算立法院的同意權淪於橡皮圖章,終究也是法制上的制衡。如果這樣的代理行得通,那就是視法治、制衡和「獨立機關」於無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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