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反壟斷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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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在立法院進行朝野協商。此法的立法會採取科學態度或政治喊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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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實令人關切。
說起反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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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會反對。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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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媒體壟斷?台灣是否真的有媒體壟斷?反壟斷法草案又怎麼防制媒體壟斷?這是必須先釐清的課題。
台灣會有壟斷嗎?其實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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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法律對壟斷早有實質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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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公平交易法有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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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廿一條也有三分之一「上限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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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壟斷防制還嚴格。雖台灣不太可能出現媒體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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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數位匯流時代,如何預先避免跨媒體整併因而影響市場秩序,或許仍可先補充立法。有待立法補強的其實是「跨」媒體的整合。
問題是在匯流時代,什麼才是媒體?跨國性的網際網路算嗎?如line發展到可以分享新聞或節目給一百萬人一起看又算嗎?再追問:媒體怎樣整合才會影響市場秩序?收視率太高?代理頻道太多?這些攸關立法核心的問題,都難以回答。立法院在欠缺佐證研究與實證資料下,可能會以朝野密室協商(喊價?)決定,這是不是民眾期望的立法態度,有待公評。
如有足夠研究資料顯示,一定程度的媒體整合會影響市場秩序,因此要立法限制,自無不可。雖然立法通常不會溯及既往,以免違反信賴原則。但也不是一定不能回溯,只是應先提出回溯的必要性。至於回溯起始點該在哪?這似乎也應該是科學而非政治決定。可惜依目前發展,我們看到的主要都是政治決定而非科學邏輯。
在台灣不只立法不易,連修法也不易。廣電三法的大修或整併,已歷經多年討論,諸多建議都有必要性與時間壓力,建議內容也相當嚴謹,但是至今無法落實修法或立法,令人嘆息。反觀反壟斷法,雖然師出有名,卻查無實據,又內容頗多疏失,但是一樣變成立法院高度關注的法案;如果在現下的熱鬧氛圍下快速通過,未來除了要修難,想要再立新法也難,勢必影響未來台灣媒體產業的發展。
台灣媒體問題的癥結何在?需要什麼樣的法律來矯治匡扶?產官學界難道不能好好集思廣益之後,找出一套最佳的法案嗎?如果立法跳脫科學邏輯而仰賴政治協商,這樣的民主法治品質怎能不令人憂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