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興偵查中 「法部曾開兩次記者會」

檢察總長黃世銘在案件未偵結前面報馬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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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質疑違反偵查不公開;特偵組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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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刑事案件新聞處理要點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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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中案件有關公共利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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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適度發布新聞;特偵組未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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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法務部也曾在廣大興案未偵結前開過兩次記者會說明案情。
有學者和媒體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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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九月五日才對柯建銘涉及的貪瀆案「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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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檢察總長黃世銘早在八月卅一日晚間即向總統報告關說案,涉嫌違反偵查不公開。
特偵組澄清,依檢察、警察、調查局偵辦刑案新聞處理要點規定,「案件尚未偵結前,如有為維護公共利益…,有必要時得適度發布新聞。」黃世銘本於重大司法風紀案對國家社會影響至鉅才面報總統,未違反偵查不公開。
特偵組指出,廣大興廿八號漁船案,在八月十七日偵結前,法務部曾在五月十日、十九日,兩次由政務次長陳明堂開記者會,公布偵查中的重要關鍵證物和說明案情,也都是依據相關新聞處理要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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