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長改規定 調查局:合乎法理

立委段宜康爆料前調查局副局長吳莉貞退休前自修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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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副局長掌管的業務改為不涉國家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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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離開職務或退休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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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內不得前往大陸地區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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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卅四天就前往大陸。調查局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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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負責犯罪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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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涉國家安全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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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管制合乎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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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大陸純粹是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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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在大陸政府機關擔任要職。親近吳莉貞的調查官表示,吳退休後大都在家帶孫子,曾跟調查局前主計室主任陳瑞禾結伴赴大陸旅遊,單純出國踏青,沒有參與任何政治活動。她女兒還在調查局服務,不可能去大陸擔任要職,希望外界不要有太多聯想。調查局人事室指出,依照新規定,調查局涉密主管離開職務或退休後,管制赴大陸時間為兩年、非主管是一年,從局長到基層都一體適用。涉密人員出國須向人事室備查,非涉密人員則不用,吳莉貞出國毋須告知人事室。段宜康爆料指出,吳莉貞只被管制到二○一五年八月十九日,「她退休後卅四天就解除管制,然後,她就去了中國。」調查局解釋,吳莉貞接副局長後,才明確區分副局長權責,一個負責辦案(肅貪、經濟犯罪、洗錢),另一名負責國安情報。吳莉貞當時認為,她不觸碰機密,把她列為涉密人員,不合情理,要求秘書室檢討。秘書室研議後認同吳的主張,解除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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