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府、市公所爭議暫落幕 4前瞻停車場月底發包

彰化市公所第一停車場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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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運用前瞻基礎建設經費興建地上停車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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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260席停車位。 記者劉明岩/攝影 分享 facebook 彰化縣前縣長魏明谷任內爭取到納入前瞻計畫的4座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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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被剔除的彰化市第一停場停車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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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市公所堅持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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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籌款比照縣府三分之二、市府三分之一的分擔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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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座停車場均預定趕在月底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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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可提供1200個停車位,可紓解停車需求。彰化縣政府爭取到前瞻計畫停車場經費補助共6億2000餘萬元,中央經費已經核下,並經縣議會通過墊付案,計畫興建的4座停車場,分別是彰化市的台鐵彰化站後站停車場、彰化市公所第一停車場地上停車塔、彰化市延平公園地下停車場,以及員林市崇實高工旁公園用地地下停車場。 不過,這4座停車場的地方自籌款高達7億2600多萬元,其中彰化市三座停車場自籌款5億8000多萬元,縣市對自籌款分擔的認知卻有差異,造成關係緊張,經過多次協調,縣府分擔三分之二、市府三分之一,其中延平公園地下停車場及員林市崇實高工旁公園用地地下停車場均由縣府開闢,台鐵彰化站後站停車場則由市公所開闢,至於彰化市公所第一停車場因腹地過小原決定先行排除。彰化市長林世賢則認為彰化市公所第一停車場地上停車塔非建不可,他說,該用地是位在市區商圈的商業用地,加上鄰近彰化光復郵局將改建為以影城為主要用途的商業大樓,勢必增加停車需求,有必要將目前的平面停車場改建為停車塔,如果做多目標使用還可以活化使用,減輕財務負擔,但須市代會同意。彰化縣政府工務處運輸管理科長許僅宜說,縣府原則同意由市公所開闢第一停車場地上停車塔,同樣按照縣市分擔比例,縣市開闢即各自負責營運管理,但必須先攤還自籌款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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