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過戶就登錄 歸責買賣雙方

實價登錄制度漏洞問題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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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副教授花敬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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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該全面檢討、修正實價登錄制度的各項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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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地政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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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實價登錄申報義務回歸買賣雙方、預售屋立即登錄、縮短登錄時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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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健全房地產制度。
立法院本月三日三讀通過地政士法第五十一條之一修正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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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界才開始重新關注實價登錄種種漏洞。
內政部官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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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二○一一年底修正地政三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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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制度就是個有殘缺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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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立委要求預售屋等結案才登錄外,「由誰登錄」也是問題。
花敬群表示,地政士只負責過戶、登錄等流程,若買賣雙方或是代理人(房仲等)提供錯誤資訊,最後受到懲罰的卻是地政士,地政士在實價登錄制度中的確遭遇到不公平對待。
他說,政府應該直接修法,將買賣雙方作為最終「課責對象」,地政士就不會背負如此沉重的責任。
業界人士表示,全球先進國家幾乎都有實價登錄制度,幾乎全面公開房價、坪數、屋齡、地址等資訊;台灣房地產最大亂源之一就是地政資訊紊亂,就連室內坪數如何計算都有問題,應一併解決,才能與國際接軌。
花敬群也說,政府應直接全面檢討、修訂實價登錄制度的各項缺失,例如地址去識別化的發布方式、預售屋結案後登錄、建商自行銷售不須登錄、個人自行銷售可限期更正、登錄期間長達一個月等問題。
他還建議,最好規定房屋過戶時就直接登錄實價行情,而非過戶後一個月內才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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