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說性騷案是「婚外情未遂」 司法院書面告誡

前職務法庭法官陳志祥為解說已婚的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再審輕判罰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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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上節目說「不是性騷擾」、是「婚外情未遂」;台灣高等法院法官賴淑芬審理返還借款訴訟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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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不要把法院當成討債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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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讓債權人不滿。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今決議予陳書面告誡、發命令促賴淑芬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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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將處分情形登載她人事資料。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遭女助理指控性騷擾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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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彈劾,職務法庭認定陳行為損及法官職位尊嚴、司法形象,2016年判免除他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職務。陳提再審,職務法庭在前年婦女節改罰月俸給總額1年,引發軒然大波。陳志祥事後連上8個節目,脫口爭議言論,還說「不迎合輿論的判決才顯法官的偉大」,但他這時卻還沒交出判決書。 陳志祥「越描越黑」,中華民國法官協會、司法院和民間司改會分別具狀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個案評鑑,法評會報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建議申誡,他也是首件法官因上媒體為承辦案件解說,而遭送評鑑的案例;不過監察院去年彈劾未過。人審會則認為,陳志祥身為職務法庭承審法官,卻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發表言論逾越判決書內容,且引喻失當、欠缺性平意識,有損法官中立、客觀、公正形象,違反法官法、法官倫理規範,應予書面告誡警告處分。另外,高院法官賴淑芬(已離職)在審理案件時,向被上訴人、環塑科技公司說「債務人已無財產,不要再告了」、「不要把法院當成討債的地方」,環塑公司認為遭要求撤回起訴,甚至指賴淑芬濫權調閱公司稅務資料、想告發相關人涉犯商業會計法,聲請法官迴避。民間司改會請求法評會對賴淑芬個案評鑑,法評會認為她歷年考績(考成)和平時考評紀錄良好,本案是偶發,考量她已經辭職,在法評會詢問時也對一時失慮認錯,認無懲戒必要,但還是依法官法規定報由司法院交付人審會給予適當處分。人審會認為賴淑芬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法官執行職務應中立」、「維護當事人權利及不得以不當方式解決紛爭」等規定,決議以書面方式發命令促其注意,人事資料登載處分情形。基隆地院法官陳志祥。圖/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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