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國道七號不開發 環保人士敗訴

環保署去年8月30日針對「國道七號」高雄路段計畫召開環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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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成「進行第二階段環評」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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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環保人士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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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行政訴訟希望撤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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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第二階段環評未必會作成「通過環評」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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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提起預防性訴訟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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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環保人士敗訴。
國道七號是籌建中的南北向高速公路,預定在高雄仁武銜接東西向的國道十號高速公路。不過,因路線通過鳳山丘陵及鳳山水庫,環保團體擔心會破壞猛禽生態,汙染水源而反對。環保署去年7月25日召開專案小組審查會議時,曾決議不開發,到了同年8月30日的環評會,結論則是進入第二階段環評審查。
環保人士主張,從會議紀錄及錄音檔來看,都無法得知結論改變的理由,可見環評委員未審質審議,有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重大違法,起訴請求法院撤銷,但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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