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中央應帶頭遵守財政紀律法

工商協進會日前與行政院長蘇貞昌的早餐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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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了16項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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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要求協助企業尋找適合的土地、不增加長照照顧假、將核能做為儲備電源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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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包括檢討貨物稅、印花稅制、提高投資研發抵減比例、擴大海外資金回台優惠稅率適用範圍等等減稅方面的建議。針對減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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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院長當場明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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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兩部會在產創條例的修法例如加碼研發支出投資抵減,應以「經濟發展、創造就業機會為優先,稅收考量放到最後」;也認為印花稅不合時宜,要求財政部在「財政有餘裕及堅持財政紀律」的情況下,一個月內研議取消印花稅。 蘇院長的指示,看似有理,其實是自相矛盾,甚至傷害財政紀律。因為,既然經濟優先為租稅政策的最高指導原則,則財政即使困窘,所有以「經濟發展」為名提出的減稅法案或政策,財政部都應該積極配合,還談什麼財政紀律?蘇院長應該知道,原本今年底落日的產創條例,不但將現行租稅優惠繼續展延十年,還大幅加碼租稅優惠,包括增訂未分配盈餘進行實質投資得列為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抵減課稅、放寬母子公司員工相互取得股票適用孰低課稅、投資抵減增列5G及智慧機械產業項目等,並已經送請立法院審議,卻至今仍未遵守「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的規定,提出「稅式支出評估」,行政院早就違反財政紀律了。蘇院長慷慨繼續加碼減稅,強財政部之所難之前,何不先向業界說明政府已經提供足夠的租稅優惠,或許即可爭取業界的諒解?同樣的道理,當財政部長蘇建榮說到印花稅收是地方政府重要收入,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的規定,在沒有籌妥替代財源前,不宜廢止印花稅時,蘇院長忍不住插話說「地方沒錢,還不是會向中央要錢,100億中央可以扛啊!」此說法不但讓財政部難堪,也讓減稅議題擴大了衝擊層面,更違反了他自己所說的「財政有餘裕及堅持財政紀律」的前提。尤其,蘇院長也知道廢止印花稅,等於是「中央請客,地方埋單」,但他認為只有100億元左右的衝擊,中央政府扛得起,殊不知印花稅107年實徵淨額已成長至121億元。而且雖然從中央政府的觀點來看,印花稅只占全部稅收的0.5%,確是微不足道,但對嚴重入不敷出而負債累累的地方政府而言,卻是不可或缺的稅源,而且廢止印花稅等於地方政府以後每年都會減少121億元。因此,蘇院長千萬不要誤以為中央只需要彌補地方政府第一年的稅收損失而已,中央政府要「扛得起」的是「未來每年要無條件撥款至少121億元給六都和16個縣市政府」,以彌補因中央心直口快的減稅造成的永久性損失。當然將來究竟要以併入營業稅或其他開源手段來籌妥替代財源,財政部勢必傷透腦筋了。至於貨物稅的檢討部分,涉及超過1,800億元之鉅的稅收,將來貨物稅無論是轉型為能源稅(只維持對油氣類課稅),或是廢除,都將導致稅收的銳減,中央政府不但要苦思「如何扛」(亦即如何籌妥替代財源),而且貨物稅要提撥10%作為分配予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的財源,中央政府是否「扛得起」也不無疑問。更諷刺的是,4月10日才公布的「財政紀律法」,明白要求對於政府支出之節制、差短之降低、債務之控制及相關財源籌措,「不受政治、選舉因素影響」,俾促使政府與政黨重視財政責任與國家利益之相關規範;法律案增加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具體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政府所提稅式支出法規,應審慎評估延續或新增租稅優惠之必要性,提出稅式支出研析。蔡政府怎能如此漠視財政責任與國家利益之規範?又如何做為地方政府學習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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