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內收賄 前副所長判7年

台北市警士林分局後港派出所前副所長魏國欽收賄包庇四色牌賭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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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獨吞賭場業者要給偵查隊刑責區偵查佐及派出所警勤區警員的「公關費」1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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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方法院昨天依收賄罪判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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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褫奪公權3年。
魏國欽(43歲)綽號「芭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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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才從巡佐升任副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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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月後爆發這起貪瀆案。士林警分局表示,

一次結清

,勤區警員拒受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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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納為行賄對象的偵查佐也不知這回事;魏案發後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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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警員雖拒收賄,但因被設局到茶室慶生,涉足不正當場所,記過兩次。社子派出所另有3名員警涉嫌洩密,另案偵辦中。
據查,張尊卿等人去年8月在大南路經營四色牌賭場,開了42天,聽到後港所巡佐魏國欽放風聲「怎麼沒有公關費」?嚇得收場避風頭。
業者想繼續經營,去年10月22日請某台北市議員服務處志工鄭順義當「白手套」,說項「來賭的都是老人,不會鬧事。」並承諾每個月提供5萬5千元「規費」,其中2萬給警勤區警員、3萬給偵查隊刑責區偵查佐,5千元請魏「收著」。
當晚魏假稱替勤區黃姓警員慶生,邀黃到茶室唱歌,事後再拿出2萬元「打點」黃;不過黃拒絕收賄,魏沒把這筆錢退還業者。魏後來升任副所長,業者11及12月的賄款都直接送到派出所;檢方12月25日搜索,魏和鄭順義、張尊卿正在泡茶,人贓俱獲。
魏接受偵訊時落淚求饒「請原諒我」,承認收賄3次共16萬5千元及業者招待茶室消費1萬6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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