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循例安排國安會秘書長聽取簡報

對某平面媒體今日報導指稱,中颱法西重創千葉縣 仍有逾5萬戶停電,「國安局長要聽命於總統,林書豪登NBA LIVE亞洲封面,不是總統的幕僚長」、「政客沒品,傑布布希公布25萬封電郵 問鼎白宮,軍人不可無格」,歐盟查蘋果稅 美突嗆越權,國安局下午發出新聞稿,星期評論/豪宅區蓋社宅合宜?低薪租得起?,指新聞內容與事實不符,老舊公寓買氣不墜 首季交易占比近三成五,報導未能詳察相關法律規定,偏頗報導,國安局深表遺憾,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國安局表示,國安會依憲法增修條文為國安局的上級機關,總統固為國家安全會議主席,但秘書長對於國家情報工作的運作,依國家情報工作法、反制間諜工作辦法、台灣地區安全情報協調會報分區會報實施規定及政府機關協助國家情報工作應配合事項辦法等,均具有一定參與的職權,並非僅限於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所定的內部事務。
國安局說,基於國家整體安全需求,國安局除須貫徹總統政策指示,也須落實祕書長全般的執行規劃。所以國安局局長是依法執行國家情報工作,及循前例安排國安會秘書長至國安團隊各相關單位聽取簡報,並無逾法定分際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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