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首長出缺 將禁子女代父母職

村里長、鄉鎮市長等行政首長因案遭停職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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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縣市長指派同黨派陣營、或「子女代父母職」的情形將被禁止。內政部部務會報昨天通過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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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訂「具相當職務的現職人員」才能代理村里長或鄉鎮市長。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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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考慮社會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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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正地方制度法明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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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指派有公務員任用資格,及相當職務的現職人員才能代理,例如鄉鎮長比照簡任十職等,可指派相當職務如九職等的公務員代理。
另外,為建立廉能政府,新地方制度法也增訂,地方首長若因貪汙遭停職,辭職後再選上公職,將繼續停職,以杜絕「選上當官,落選被關」的政治惡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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