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察在高速公路上酒駕 酒測值高達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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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分局警備隊鄭姓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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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凌晨休假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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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上中山高速公路彰化段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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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酒後開車追撞前方聯結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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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警察測出他酒精濃度1.13毫克,嚴重超標,被移送地檢署,檢察官諭令緩起訴,需繳7萬4千元緩起訴處分金。陳原宗說,鄭姓警員去年3月原在派出所任職,因上班前喝酒,上班時被查出有酒味調到警備隊列管,這次他酒駕肇事,警方將依規定移付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處,他的直屬長官也會連帶處分。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台中市第三警分局副分局長陳原宗今天說明,警員在國道酒駕情形。記者游振昇/攝影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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