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透視/趙建民:台灣民主的三個危機

分享 facebook 上世紀八○年代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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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同時也加速資本整合及國際人口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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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大貧富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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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公平的反資風潮遍地開花,否定既有權力結構,民主出現空前危機。作為新興民主的台灣,多元價值尚未鞏固,加上兩岸關係糾結,使得民眾對民主制度出現信心危機。具體而言,在民主的普世性、民主程序落實、以及治理效能三方面,台灣的表現每下愈況,民主治理出現紅燈! 首先,民主的核心理念,在價值的普遍適用性。既然政治是資源分配的權威過程,衝突是常態,而民主優勢,便是以數人頭方式,代替打破人頭。為達此目標,公權力必須超越階級,具有普遍約束力,不論出身卑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唯其如此,才能打破專制時期的價值階層化,落實「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理念。然而,檢視教育部對台大和文化大學校長遴選過程的處理方式,卻讓人有不知今夕何夕之感。教育部對台大新選出校長極盡刁難,從獨董、到論文抄襲、再到赴陸兼課,可謂上窮碧落下黃泉。同一時間,文化大學校長遴選情況更為嚴肅,被選出來的,不僅有獨董和大陸兼課問題,十一位遴選委員中的五位,給這位準校長一百分滿分,但卻給其他三位候選人最低的六十分。大學教育的最高目標,在於真善美的追求,假如校長選拔出現人為操縱,這是何等大事,但是,即使高院判決禁止董事會執行遴選委員會結果,文大還舉證校長選舉可能與財團意圖吞併校產有關,教育部卻依然故我,以藉故延宕新校長到任為由,裁罰文大一百五十萬!教育部長吳茂昆在107年全中運開幕典禮上致詞。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新上任教長也有豐富的赴陸講學經歷,不但政府部門噤聲,更要緊的是,來台陸生不得就讀與國家安全和高科技有關的科系,連園藝系和國土調查都被排除在外,但是吳部長擔任大陸高科技公司顧問卻若無其事,難不成專制時代的尊卑差序價值回籠?其次,民主的普世價值必須通過合法程序體現,這是為何熊彼德和道爾等學者在上世紀四○年代,提倡以程序為主的新民主理論道理,用以取代舊天賦人權的規範性解釋。易言之,不管目的,手段必須合法。然而,台北地方法院在太陽花事件判決書中,引用公民不服從概念,強調張慶忠委員「違反黨團協商之決議,引發各界批評抗議」,因而認定「抗議對象係與公共事務之重大瑕疵」。姑不論法院是否可以判定立院之議事行為「重大瑕疵」,誰來認定重大違法或不義行為?現在行政院的黨產會、政府減少公教人員年金、乃至於教育部拒絕任命程序走完的大學校長,似乎都符合「抗議對象係與政府或公眾事務有關之重大違法或不義行為」,也都有違法甚至違憲的疑義,各界評議排山倒海,我們要一概允許占領立院嗎?第三,民主國家普遍存在經濟成長遲緩和社會斷裂的雙重災難,治理效能低落,加上兩岸的結構性矛盾,台灣面臨的治理挑戰更大。不幸的是,內閣有些部會或者意識形態過重(如教育、文化部門),或者自縛手腳自陷危機(如國安部門),或者過於民粹(如廢核電、同志婚),加上府院步調不一(如總統和賴院長對兩岸政策的詮釋),效能低落自不待言。民主價值漂浮,不但使得法治路途步履蹣跚,教育理念雜亂無章,更使得台灣在兩岸制度競賽中,逐漸出現疲態,當局者豈可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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