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男子(41歲)去年11月15日清晨被姚姓友人騙上車,
,途中債主「阿峰」現身並將他從前座押到後座毆打,
,沒多久姚男將他載至郊區,
,威脅要打斷他的腿,
,他因為太過害怕,
,於是趁2人都下車時,
,自己跳上駕駛座後駕車逃逸,挨告竊盜罪。檢方偵查時,認為劉姓男子為避難才將車開走,主觀上無竊盜犯意,昨不起訴處分。,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