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辨識能力…病父掐死2歲兒 無罪確定

卓姓男失控掐死兒子,

鎢鋼滾磨刀

,法官審酌卓長期因精神疾病就醫,

一對一照護

,犯案時沒有行為辨識能力,

關鍵字廣告

,判他無罪確定,

大雅人力

,需施以監護一年。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卓姓男子四年前和妻子吵架後,

牙孢乳酸菌

,見兩歲大兒子哭鬧不休,

全省短期看護

,失控掐死兒子,

陪同出國看護

,事後抱著兒子遺體呆坐家門口,

廚上型淨水器價格

,被路人發現報警處理。法官審酌卓長期因精神疾病就醫,

冥想放鬆課程

,犯案時沒有行為辨識能力,判他無罪確定,需施以監護一年。判決指出,卓平時負責一家三口經濟來源,因生活壓力,有吃鎮定劑習慣,曾出現幻聽和妄想症狀,和鄰居打架後送醫治療;並有多次情緒失控出現攻擊行為,住院治療,罹患精神病症至案發時已有十二年。 二○一五年七月十一日,卓因小孩照顧問題和妻子吵架,妻子憤而吞下廿顆鎮定劑揚言自殺,最後陷入昏睡,他受不了兩歲大兒子持續哭鬧,在臥室用手掐死兒子。事後驚覺鑄下大錯,全身赤裸抱著兒子屍體坐在家門口。卓事後堅決否認犯行,供稱「我是一位英勇的父親」,案發時是在救兒子、老婆,他承認自己是精神病患,但不是罪犯,沒有做的事情絕不承認,「我也很想知道小朋友是怎麼死的」。判決指出,卓犯後送醫強制治療,但精神狀況仍不穩定,談及案情避重就輕,經鑑定卓患有躁鬱症、思覺失調症,出院後情緒穩定,但若病情惡化需更密集治療。法官認為,卓案發時處於精神疾病發作狀態,欠缺行為辨識能力,一審判他無罪,並施以監護一年。卓上訴,認為自己有按時服藥,加上妻子懷孕產下一子,施以監護會讓他沒有工作,妻子無人照顧,危及母子安危。但法官認為,兩人新生兒會由岳母帶回大陸照顧,並沒危害母子,且醫院未排除他病情有惡化可能,仍有監護之必要,維持無罪、但要監護一年的判決確定。,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