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害死女友冥婚 再撞死人判6年半

男子李聖光第三度酒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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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林姓軍人。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男子李聖光曾酒駕闖紅燈害死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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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冥婚、賠錢換得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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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處分不起訴;第二度酒駕被逮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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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三月。未料他不知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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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初第三度酒駕上路,因超速越線駛入對向車道超車,撞死騎機車的林姓現役軍人,最高法院依依酒駕致人於死罪判他六年半徒刑定讞。據了解,林男是李聖光因酒駕奪走的第二條生命,當時年僅十九歲的林姓男子是家中獨子,生前非常孝順,為減輕家中負擔才擔任志願役。林家人在得知李聖光先前酒駕紀錄後,無法接受 原本在基隆市經營夾娃娃店的李聖光,去年一月二日中午在汐止某釣蝦場喝四罐啤酒,事後開車到基隆巡視自己的夾娃娃機。當晚六時許,又在超商喝兩罐啤酒後開車返家,中途行經工建路時,以超過時速六十公里跨越分向限制線,逆向超車,撞向對面車道騎機車直行的林男。林被撞後機車滑行廿公尺遠,撞擊路邊車輛後起火燃燒,林因出血性休克、頸部開放性傷口、多處骨折、起胸等,傷重送醫不治。李聖光酒測值高達零點六六毫克,事後坦承犯行。判決指出,李二○○八年就因酒駕騎機車發生車禍,造成後座女友身亡,事後取得女友家屬諒解,換得檢方處分不起訴。二○一四年他再度酒後駕車被逮,判刑三月確定,去年是他第三度酒駕,更帶走第二條無辜的生命。判決指出,家屬和檢方向法院求刑十五年,法官考量李聖光在肇事後在現場向倒地的林男下跪道歉,事後雖有悔悟,且坦承犯行,態度尚佳,但因他已是第二次酒駕撞死人,難以憫恕;加上他與家屬間關於賠償金額認知差距過大,未和家屬達成和解。一、二審均判刑李六年六月徒刑,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民事部分,基隆地方法院今年三月判李應賠償林男的父母共五三一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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