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討路燈費開庭 台電竹塘不對盤

彰化縣竹塘鄉公所積欠路燈電費220萬元,婦「休」迷網夫 一二審都判離,台電多次催收沒下文,台灣關係法 美副卿銜命協商,興訟追討。昨雙方首度對簿公堂,役男4月16日前請服替代役,鄉公所的委任律師否認有私設路燈情形,也質疑台電的催收帳單內容;不到廿分鐘,雙方話不投機,法官宣布擇期開審。
員林鎮公所也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給付電費傳票,本月15日要與台電公司在法庭為路燈和電費「辯輸贏」。台電彰化營業處副處長蕭錚說,經多次溝通,全縣仍有13鄉鎮拒絕積欠的路燈燈費,因監察院、審計部都來調查,台電只好興訟追討。
台電向法院遞狀追討彰化縣13鄉鎮公所的積欠電費,是國內首見。根據台電資料,員林等13鄉鎮都聲稱不知有選舉路燈,也不知誰私接這些路燈,也不承認台電提出的普查路燈盞數和帳單。
台電表示,全縣26鄉鎮市,只有彰化、田中、二水不曾積欠電費,其餘10鄉鎮經協調,線西、伸港已繳清積欠的495萬、670萬,即使財政困難的大城,也協調承諾還清積欠的507萬元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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