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聰持股彰銀遭罰 龍巖:公司持股合法有表決權

龍巖集團總裁李世聰,

新竹第四台

,繞道海外買彰銀「持股超限」,

momo商城收費

,被金管會處罰。 圖為今周刊提供聯合新聞網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龍巖集團總裁李世聰未申報持股彰銀股票,

3M廚上型淨水器

,遭行政院金管會處新台幣600萬元罰鍰,

如何增加想像力

,未申報部分持股一年內處分。龍巖今晚表示,

出國遊學

,龍巖本身合法持股彰銀,

看護仲介

,並已申報,

二次協商申請

,且擁有表決權。龍巖集團總裁李世聰透過由女兒擔任負責人的境外投資公司,

債務清償

,進場大買彰銀股票,

美國留學

,但未向金管會申報,依法處新台幣600萬元罰鍰,未申報股份無表決權,並命其一年內處分未申報持股。 這也是金管會首次查出大股東透過關係人增加持股未申報,遭裁罰的案件。龍巖晚間發布訊息,龍巖今天收到金管會的裁處書,金管會認定龍巖的共同申報關係人(李世聰)違反銀行法第25條第2項規定;但龍巖曾於去年8月3日及11月29日兩度檢附陳述意見書及相關文件說明。龍巖指出,龍巖所持有彰銀股份均已依法辦理申報,李世聰個人持股彰銀,以及對於彰銀持股的權利認定問題,與龍巖無涉;且龍巖所持有的彰銀股份擁有表決權及法令賦予的所有股東權利,並未受到任何強制處分裁處,此事對龍巖的股東權益並無重大影響。,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