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收營養午餐回扣案 部分校長判刑定讞

新北市中小學校長營養午餐索賄弊案,演唱會退票爭議 高市將提告,31位校長10年間共涉收賄4千餘萬元,長榮航1.15元 增北美航線,最高法院昨判決部分定讞、部分發回高院更審,寧夏首富扶貧 荒漠種枸杞,依貪汙治罪條例職務收賄罪,大同董事提名爭議 林郭文艷出面說明,將豐年國小前校長楊文達判刑3年8月、成功國小前校長許利楨判2年、麗林國小前校長蔡雨喬1年10月、積穗國小評選委員曹水成3年6月,另有8位判緩刑確定。本案起因於金龍盒餐公司供應積穗國小營養午餐,發生餐桶長蛆事件,新北地檢署追查意外發現,新北市歐克、金馬、津津等團膳業者,為取得午餐標案或供餐缺失時獲較輕處罰,自91年至100年間,從每名用餐學生每餐約45元的餐費中,抽取2到4元的回扣,或每件採購案以10萬至50萬元統包計算,業者分別持雜誌、報紙,裡頭夾帶現金,或裝進水果盒、茶葉罐中,送入校長室行賄。本案被告78人,10多位二審被重判的校長及送錢的廠商,最高法院皆撤銷發回更審。收營養午餐回扣,校長判刑。記者蘇位榮/攝影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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