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長訴訟 傷原民文化認同

原住民因經濟弱勢,平溪天燈節明交管,遇訴訟常請不起律師,上市一周/各類股多數上漲 造紙彈3.6%居冠,有時則是法官不了解原民習俗,立委:基改食品要標示,在訴訟中受到不平等對待。司法院今年起在桃園、新竹等九個法院設立原住民族專庭,希望減少這種狀況。刑事訴訟法也增訂,「被告具原住民身分,法官、檢察官、警察必須為其指定公設辯護人或找法扶律師為其辯護」。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東分會執行秘書、律師陳采邑表示,原住民法庭的法官須受訓並認識原住民傳統;如此一來,法官審理與原住民傳統文化有關的案件,比較敢做「突破性」判決。
「原住民遵循傳統習俗卻吃官司的問題,只有修法才能解決。」陳采邑說,即便法院判決無罪確定,但費時一、兩年的漫長訴訟,已造成原住民對自我文化認同的傷害。
她舉例,原住民有狩獵習俗,有人拿自製獵槍捕野生動物遭訴,法院最後可能判無罪,但被告的原住民可能再也不敢拿槍狩獵;陳采邑認為,行政單位承不承認原住民的傳統,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陳采邑說,原住民案件量占全國法扶案件數四成,許多原住民不懂法律也怕出庭;她認為,有律師到庭強制辯護,當事人較安心。
原住民律師楊志航表示,原住民專庭運作不到一年,目前仍看不出有沒有實質幫助。「漢人都不習慣上法庭,何況是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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