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簡訊逆轉案情!控兄害死媽 實情是她見死不救

2年前的婦人摔死案件,感性告白…馬:曾到天主堂領救濟品,因一封牧師簡訊案情逆轉。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馬姓女子前年指控哥哥為上億家產將母親推下樓害命,英國會修正案過關 強生:我不會協商延後脫歐,台北地檢署偵查結果卻大逆轉,英版辛德勒 獲捷克最高榮譽,調查發現,廣西海峽兩岸農試區 台企投資熱,馬女胞兄並無犯案,反而是馬女在母親被發現死亡前卅小時曾發「媽媽摔下樓」簡訊給牧師,卻未即時報案。檢察官認定馬女見死不救,昨天依遺棄致死罪起訴馬女,因被害人是父母,可加重二分之一刑度。調查指出,死者楊姓婦人年輕時曾在歌廳當駐唱歌手,卅多年前和擔任工程師的馬姓丈夫離婚。幾年前楊婦得知丈夫病重,帶女兒回汀州路的上百坪透天厝居住,就近照顧丈夫並重新登記結婚;楊婦與女兒住西側房間,兒子住東側房間,馬男病逝後,楊婦繼承上億元家產。 不過,楊婦兒子卻稱不知父母再婚,並以父親重病意識不清為由,指控母親和妹妹趁父親重病,偽造結婚證書,提起父母再婚無效之訴。民事部分,法院判決楊婦再婚不合法,不具遺產繼承權,刑事部分,楊婦與女兒各被依偽造文書罪判決三月徒刑。前年十月廿五日,警消獲報指汀州路一處透天公寓,有名楊姓婦人摔落樓梯間,頭顱破裂身亡;當時女兒聲淚俱下指控,哥哥為財產謀財害命,還說「半夜聽到媽媽喊救命,我想又是哥哥在打媽媽。」哥哥則辯稱,當時他在屋內睡覺,且法院已判決媽媽不具繼承權,否認有弒母動機。警方勘驗現場,發現楊婦無外力侵害痕跡,命案現場也沒有打鬥跡象,不排除楊婦是行動不便失足摔死,但妹妹仍堅稱哥哥是兇手;法醫鑑定認為,警消趕抵時,楊婦早已死亡,推定死亡時間應在報案前廿四小時。楊婦告別式上,與楊家熟識的牧師告訴楊婦兒子,在楊婦被發現身亡的前一天凌晨,曾收到死者女兒傳來的簡訊,內容為「媽媽摔下樓,關節變形了」,兒子將這封關鍵簡訊轉交檢警調查。馬女辯稱,她是前一天凌晨夢見母親摔倒,才傳訊息給牧師,並非真的看見母親倒地。檢方比對馬女傳訊給牧師的時間,加上馬女出庭時對答如流,簡訊內容與楊婦案發情況符合,認定馬女早就發現母親摔倒,卻推延卅小時才報案,將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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