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院翻案 太魯閣號司機殉職是「冒險犯難」

台鐵太魯閣號司機蔡崇輝殉職案,

期刊 翻譯

,因銓敘部認定是「執行職務死亡」,

時事英文

,不是「冒險犯難」;經台鐵重提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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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故兩周年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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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銓敘部認定蔡崇輝符合「冒險犯難」因公撫卹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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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經考試院會通過。
今天上午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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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路線上五十多列火車同步鳴笛五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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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念蔡崇輝堅守崗位、以生命保護三百多位旅客的事蹟,也警惕民眾勿擅闖平交道。
前年一月十七日蔡崇輝行駛的太魯閣號,行經桃園楊梅時,因煞車不及,與一輛強闖平交道的砂石車相撞,火車往前推行三百公尺,車上乘客性命無恙,蔡崇輝卻當場死亡,隨後入祀彰化忠烈祠。
去年五月,銓敘部依照台鐵提供的資料,認定蔡崇輝符合因公撫卹「執行職務死亡」條件,但不符合最高等級「冒險犯難」,引發家屬不滿,提起行政訴訟後雖遭高院駁回;家屬不斷奔走陳情,引起社會關注,銓敘部也因此備受壓力,台鐵十日重提新事證。
銓敘部昨向考試院會報告指出,台鐵委託民間科技發展基金會以及逢甲大學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研究中心提出的最新證據顯示,蔡崇輝事發後之所以沒有在駕駛室中,是因為火車遭強烈撞擊時,被駕駛室內的廁所門連帶推擠出駕駛室。
銓敘部也依照台鐵人員口頭報告表示,事發時反應時間僅十秒,蔡崇輝本可做完煞車、鳴笛的標準作業程序後就離開駕駛室,但他為避免更大傷亡,仍持續鳴笛,已超出一般司機員的標準作業模式。
審查小組根據台鐵最新送審的醫療證明、案發現場證明,認定蔡崇輝「堅守崗位、力圖救人」,符合因公撫卹中冒險犯難的條件;銓敘部政務次長吳聰成表示,將核給百分之五十的一次撫卹金,以及廿年的年撫卹金,總額約一千兩百多萬,比之前多兩百五十萬元。
「我終於討回先生尊嚴及榮耀了。」蔡崇輝遺孀王麗娟說,為丈夫的案子奔波一年多,她已不知要相信誰,「要看到銓敘部的公文才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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