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姓老闆遭殺害後,劉蓉鶯畫中有靈 天津「花好月圓」,四肢被反綁裝進布袋,張富被通緝…陳美鳳:早無瓜葛,藏在林工人住處倉庫內7天。 記者曾健祐/翻攝 分享 facebook 桃園林姓工人被控殺害老闆後劫財、伴屍七天,少女疑遭狼父性侵安置 又曝姨丈猥褻多年,桃園地院曾姓法官以欠缺直接證據判無罪,球隊招手:目標打職棒 為何要再等四年,檢方以「一條命欸,陳菊被傳喚 楊秋興認為事證明確,法官都幫被告想,誰幫死者想」,質疑法官切割證據、未綜合考量案情,判決違背經驗和論理法則聲請上訴。桃園地院表示尊重。檢警調查,四十六歲林姓男子因吸毒、積欠房租,去年八月十日遭曾姓老闆怒斥「你不用做了、月底前搬走」,他氣得徒手悶摀老闆口鼻致死,劫走三千元,反綁曾的四肢將屍體藏在屋內七天,檢方依強盜殺人罪嫌起訴。法院審理時,林姓男子否認作案,對死者遺體為何在屋內等,都推說不知情,伴屍七天聲稱是那幾天正好沒出門,否認丟棄死者衣物等跡證。法醫作證指死者只著內褲、因屍體腐爛,無明顯傷痕,體內未驗出酒精、安眠藥,推測可能在入睡、沒有知覺時遭人用柔軟、面積大的枕頭棉被悶住,沒在口鼻留下挫傷。法官認為,「他殺」是法醫鑑定後的結論,並非最後結果,死者也可能因糖尿病酮酸中毒休克死亡,直接推論遭他殺嫌速斷,以無直接證據判林無罪。「法院都幫被告想好了,誰來幫死者想一想」,檢方提出包括法院沒調查死者為何被反綁、林事發後面對住戶詢問「塑膠袋裡裝什麼」,曾回說「是垃圾」,隨後趕緊用帆布掩蓋屍袋,住戶聞到屍臭味時,他灑香水遮掩、也有人看到他把一大包物品丟進垃圾車等。檢方指出,死者是像綁山豬一樣被反綁,怎麼可能是自然死亡,林姓男子故布疑陣、湮滅跡證、一路說謊被戮破,法官還以「被告沒據實陳述的義務」幫他解釋,判決顯不合理。,
無直接證據…工人被控殺老闆 判無罪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劉蓉鶯畫中有靈 天津「花好月圓」, 少女疑遭狼父性侵安置 又曝姨丈猥褻多年, 張富被通緝…陳美鳳:早無瓜葛, 球隊招手:目標打職棒 為何要再等四年, 陳菊被傳喚 楊秋興認為事證明確。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