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命名、無法強禁 宜尊重原民

桃園市2014年底升格直轄市後,

台中關鍵字優化

,原本的復興鄉變成區,

專營FB粉絲團

,並改制成地方自治團體,

客製化網站

,近日因民宿業者使用當地泰雅族人認定「鐵木」聖名來命名,

專業網頁設計

,引起爭議,

網站租用

,業者合法開業遇上原住民自治問題時,

關鍵字達人

,如何取得平衡成了話題。原住民族行政局指出,2015年12月16日原住民族基本法修正後,規範政府、私人欲取得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使用原住民語、地標作為商家命名,沒有法律規定非得要經過原住民同意,只要不重複名稱,皆可登記立案,原民局指出,若有重大事件攸關部落權益,將會召開部落會議,族人可行使諮情同意權,若會議結果為反對意見,可反映給行政單位影響決策。原民局指出,命名議題尚未使原住民權益受損,目前無特別立法,使用原住民族語作為標題或商標名稱,雖無傷大雅,仍須尊重原住民,希望未來要使用原住民相關語言作為命名,可先請益歷史背景、溝通後再做使用。,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