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結怨 誣告鄰居判2年

基隆市陳姓男子與鄰居間有糾紛,王瑞瑤/我想要吃廣式蒸魚,心生怨隙,健康你我他/勤換洗 濕疹終於少復發,以匿名或假冒鄰居名義寫4封信到地檢署,布袋罰違規攤商 太平路場面火爆,檢舉其他鄰居涉及性侵害、暴力討債等案件。法院審結,菸稅將漲 公平會查囤菸,以陳男誣告他人,法網/瓦文卡延續手感 再度直落三擊敗對手,造成當事人困擾,也耗費司法資源,應執行有期徒刑兩年,偽造文書罪另判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與鄰居曾因停車問題引發不快,加上他的車棚遭鄰居檢舉為違建,去年9月到今年6月間先後寫了4封檢舉信,分寄到台北、基隆和桃園地檢署。其中,其中兩封匿名,兩封以他的鄰居名義寄信。
基隆檢警比對筆跡,查出4封檢舉信,都是出自陳姓男子之手,檢察官依誣告和偽造文書起訴他。法官指陳姓男子屢次撰寫告發信,虛構不實的犯罪情節向偵查機關申告,造成被冒名、被誣告的人生活承受莫大的困擾及精神損害,同時也耗費司法資源「至屬不該」,予以重判。,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