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中風黃姓老翁在養護中心吃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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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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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照服員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但一、二審法官採信法醫研究所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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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老翁中風吞嚥困難才是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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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疾病引起的自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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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無罪。黃姓照服員前年餵食黃翁以果汁機攪碎的「攪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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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翁疑因食物哽噎呼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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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醫不治。嘉檢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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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明知老翁咀嚼、吞嚥能力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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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疏於注意,讓黃翁被噎住。黃堅稱,遵守餵食標準流程,小心小口餵食無過失。嘉義地院法官認為,法醫鑑定過程未見「殘留物」,卻仍認為死因是「食物哽噎」,所憑依據不明,無從斷定是餵食不當造成死亡,送法醫研究所鑑定。法醫所認為,黃翁中風10多年,所餵食的液態粥物,已達防護哽嗆呼吸道效果。就算在黃翁呼吸道中發現異物,也可認定為中風疾病導因的「自然死」,而非「意外」,判黃姓照服員無罪。嘉檢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支持一審看法,認為黃翁老邁且中風、腦疝及吞嚥困難等長年中樞神經痼疾才是死因,黃女餵食粥物,與死因無因果關係,維持原判,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