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女服務生帶兒工作 3歲童「粉味」中嬉戲

台中警方昨天臨檢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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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一名三歲男童於半裸女侍「粉味」中奔跑嬉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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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服務生小文(化名)稱自己是單親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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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無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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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放心才帶到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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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這麼做違反法令。
中市社會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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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被母親帶到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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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照顧能力不足,

寬頻上網

,但不符合緊急安置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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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派社工訪視男童家庭狀況進行協助。據了解,酒店放小文一天假,讓她處理兒子的照顧問題。
昨天凌晨零時許,台中警方前往雙十路「三百暢飲店」稽查,發現一名三歲男童在酒店裡跑來跑去,一下坐在包廂外的大廳看電視,一下又與店內女服務生嬉戲,陪酒女侍穿著清涼,薄紗半裸。
警方表示,酒店內杯觥交錯,龍蛇混雜,臨檢會發現幼童的機率「微乎其微」。調查後才知,男童是酒店裡一名卅七歲女服務生小文(化名)的兒子。
「要是有人照顧,我何必把小孩帶到酒店?」小文向警方表示,自己是單親媽媽,每天從晚上九時上班到清晨五時,兒子年紀很小,擔心兒子一人在家有危險,不得已才把兒子帶到酒店內照顧,昨天是第一次。
陳姓酒店業者說,畢竟是店內員工,小孩都帶到店裡了,只好通融一下,沒想到警方就上門查緝,很倒楣。
警方指出,未成年者不得出入妨害身心的場所,酒店為其一,違法的家長可處五萬以下罰鍰,業者可處十萬以下罰鍰。訊後將小文與陳姓業者移由台中市社會局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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